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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赴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党(工)委(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

  

  来源:集团纪委发布时间:2021-12-3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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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盐都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倪同群赴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金根见面,面对面递交《党(工)委(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进一步重申区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并再次明确党(工)委(组)书记管党治党的重要责任及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重要性。

  徐金根同志当场表态,作为集团党委书记,将在区纪委监委正确领导之下,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转职能、转作风、严纪律、强监管、肃贪腐,以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以严肃纲纪促进作风转变,以强化激励问责推动勤政有为,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确保严管严治震慑常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要求》,带领集团班子示范尽责、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当好全面从严治党忠实践行者。